《志愿工作人员承诺书》
我自愿参加重庆市科技发展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及其所属智能教育专项基金会的有关公益慈善项目及活动。为做好社会公益慈善工作,特做以下承诺:
一、遵循公益慈善事业的崇高宗旨;遵守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;尊崇社会公共的道德规范;遵从服务社会的基本原则,自觉维护基金会的社会声誉与合法权益。
二、不以基金会的名义进行与基金会交办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。作为公民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,基金会不承担连带责任。
三、如需要以基金会或智能教育专项基金的名义,开展对外工作,均通过主管负责人并报基金会秘书处,经基金会有关领导批准后,再行实施具体工作。
四、凡对外宣传的文字、图片和影像资料,必须提前通过主管负责人,送交基金会秘书处审阅,经批准后方可刊出或发表。